遵义市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2-10 17:48: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信息来源:信息来源:遵义市政府办公室 )

日前,遵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做出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分别达到400亿元、200亿元以上。

目前,该市有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一级6家,二级49家,三级52家,劳务企业49家。《实施意见》明确,该市将构建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比例合理的建筑业结构体系,努力实现建筑业“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富有竞争力”的目标,形成建筑业集团化发展、加速发展、科学发展的态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逐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提高建筑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该市将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加大培育引进力度,打造建筑业人才高地;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到2017年底,该市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要达到180家以上,建筑业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建筑劳务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在全省确定的100家重点扶持企业中达到15家以上;培育建筑业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至2家;新增建筑业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3至4家;建筑行业新增注册建造师700人以上,培养1500名传统建筑工匠、150名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15名优秀建筑企业家。每年至少有1500名建筑农民工通过培训取得建筑行业技能岗位证,全面提升该市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将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三县确定为建筑业发展示范县;54个示范小城镇作为建筑业发展示范镇,推动该市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特别要做大做活中小型建筑业企业。探索实行层级竞争政策。制定“分灶吃饭”政策,不支持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二级(含二级)以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且单项造价1000万以下工程,最大限度遏制无序竞争,给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发展空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的方式提高企业资质等级,做大规模,做大产值,为产业规模可持续发展和良好市场竞争创造空间。鼓励支持本地建筑企业拓宽市外、省外市场,积极倡导该市企业与省内外大企业开展工程分包和劳务协作,对“走出去”的企业在资质升级、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组建中小型建筑业企业,鼓励装饰装修从业人员组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对本市有实力、信誉高的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申请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将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及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依法下放由各县(市)审批,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部门和设计施工一体化、钢结构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以及国务院、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除外。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提高资质要求设置规定外的约束条件等方式限制该市建筑业相关企业参与投标,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可直接承担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限额以下的项目。支持采用担保函作为建筑业企业保证金,鼓励采用保险方式替代质量保证金,除依法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或费用。各类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返还。注册在该市的建筑企业连续两年未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的,企业以承诺函承诺的形式可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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