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中倩:美好城市规划还需刚性约束
(信息来源:2014-10-17 汉江网)
近日,广州市耗资8亿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年时间,即因为地铁建设需要“推倒重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像陈家祠广场这样的“短命建筑”并非个案,北京凯莱大酒店、沈阳的五里河体育场、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这一个个响当当的建筑在“青壮年”时期就被“推倒重建”令人惋惜。(新华网 2014年10月15日)
“短命建筑”的不断出现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今天建成的工程二三十年后甚至在更短的时间内翻修或拆除重建,导致我们生活的城市似乎陷入了永无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与重建的怪圈之中。这一乱象凸显了城市规划没有连续性,改变过于频繁。
由于任期制度、财政体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因素,我国许多城市的城市建设规划经常为“领导意志”所左右,“领导一句话,规划就要变”。如此,有的城市一换届,新领导就急于将上任的规划推倒重来,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任领导一个规划”、“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科学决策让位于短期政绩,城市规划没有任何的约束力,造成了建设中的种种乱象。
城市规划决定了城市发展在一定时期内的方向、路径,应具有足够的严肃性、前瞻性和稳定性。规划改来改去,甚至朝令夕改,不仅不能对城市的发展起指导作用,而且会导致社会经济资源的极大浪费,更不必说长远引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保障规划的连续性,就必须排除干扰规划的短期政绩思维,排除“领导意志”的影响,让城市真正的主人——市民广泛参与进来,使法律和追责机制成为重要保障。
要切实保障城市规划的连续性,首先要确保规划的法律权威性。城市规划正式形成,具有法律效力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各级政府也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不得因政府换届随意更改。其次,还应建立相关问责和考核机制,把对规划落实的跟踪督查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提高督察工作效能,保障城市规划的严格实施。
目前,我国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让居住在城市中的老百姓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当中,从每一个人的“规划意识”到所有人的“规划共识”,才能最终寻找到“城市的魂”,才能让每一个居民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而不是隔几年就面临大拆大建、尘土飞扬、机械轰鸣的难局。



